【脱贫攻坚的检察担当】第四期
靖安县检察院在扶贫工作中,将任务细化分解,全院23名干警与帮扶对象91人结对,并逐级与院党组签订责任状。检务督察将脱贫攻坚作为重点,对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坚守岗位和工作、生活情况,对帮扶责任人是否按要求深入贫困户座谈、走访,是否为贫困户解决实际困难问题、是否帮助制定脱贫措施及建立贫困户档卡等情况进行逐项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帮扶干警每月进村入户,在两个挂点村制作上墙资料28块、设置电子显示屏2块,张贴宣传标语48条,政策明白卡200余份,向群众详细解读国家扶贫各项政策。在具体工作中,已落实帮扶资金25万余元,帮助12户贫困户申请危房改造资金8万余元,7人享受“雨露计划”。协调安排4户贫困户担任村卫生保洁员,引导建档立卡贫困户13人外出务工,千方百计增加群众的收入。
在落实帮扶各项政策同时,认真摸排涉黑、涉恶、涉农方面的案件线索,严厉打击贪污、挪用扶贫资金、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强揽工程等犯罪;,督促及时公开、公布村扶贫政策落实情况,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高村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内容摘自:靖安县检察院
编辑:钟玉娟
审核:丁雁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