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统一部署,省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自2018年7月26日至9月26日,对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和巡视整改情况开展巡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向巡视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根据《中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巡视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不含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市管干部、内设机构、下一级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点岗位检察人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视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巡视期间,巡视组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95-3512227,18970502702。邮政信箱:宜春市宜春大道170号省检察院第一巡视组。在江西省检察院门户网站设立“检察人员违纪违法举报平台”。在宜春市检察院办公楼大门前设置巡视意见箱。接访地点:宜春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受理电话、接访时间:工作日9:00-18:00。
特此公告。
中共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第一巡视组
2018年7月26日
版权所有: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宜春市宜春大道168号 邮编:3360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