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职责包括如下五个方面:
1、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2、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5、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编制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事业执行公务员编制4人。实有人数125人,其中:在职人数87人,包括行政人员83人、事业执行公务员人员4人、聘用人员4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7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034.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07.71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3.79%;上年结转(结余)126.37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6.21%。2022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421万元,下降17.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中奖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203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的减少421万元,下降17.15%。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预算中奖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91.0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3.1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2.37万元,下降18.4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2.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4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343.0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6.87%,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63万元,下降10.12%,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6.7万元,资本性支出186.3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41%,较上年预算安排无变化;公共安全支出1727.4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9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7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4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0.84%,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3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7.8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2%,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5.38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322.2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5.01%,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28.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1.9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5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3%,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2.45万元;资本性支出246.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11%,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129.3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907.7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93.79%,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482.37万元,下降20.18%。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44%;公共安全支出1601.1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3.9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1.55%,住房保障支出77.8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08%。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691.01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382.3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22.2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9.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84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项目支出216.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0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56.7万元,资本性支出6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2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49.9 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 9.02万元,增长2.65 %。
按照财政部《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流程》明确的口径,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2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2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5 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 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未安排。
(九)365体育娱乐场项目情况说明
1.365体育娱乐场项目
(1)项目概述
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365体育娱乐场的通知》,为检察机关365体育娱乐场工作的开展,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9年起,财政安排365体育娱乐场专项资金。2021年,宜春市人民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推进365体育娱乐场,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全市2021年度共办理365体育娱乐场案件462件,督促恢复被毁损林地、耕地等626.13亩,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罚款、社保等资金1198.96万元。
(2)立项依据
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365体育娱乐场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4)实施方案
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罚款、社保等资金,挽回国有财产损失,督促恢复被毁损林地、耕地等,督促复垦耕地、林地。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2年预算安排365体育娱乐场专项资金4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宜春市检察机关稳妥积极推进检察365体育娱乐场工作,包括全市办理365体育娱乐场案件200件以上、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0万以上、督促复垦耕地、林地50亩以上等。
二、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7.6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接待费22.6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万元,比上年减少0.3万元,下降0.39%,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缩减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比上年增0万元,主要原因是:预计与上年支出持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1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两房”建设: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四)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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