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要求,经个人报名、资格初审、实操考试等环节,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易琴等6人入闱新媒体聘用制工作人员笔试环节,何嘉明等3人入闱驾驶员聘用制工作人员面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姓名 |
1 |
易 琴 |
2 |
辛鑫颖 |
3 |
马 丁 |
4 |
刘宇涛 |
5 |
张雅萌 |
6 |
张宇星 |
序号 |
姓名 |
1 |
何嘉明 |
2 |
钟海辉 |
3 |
曾祥文 |
请入闱笔试、面试人员保持联络畅通,具体时间和地点会以电话形式通知,未接电话者、考试当日未到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1.参加笔试和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笔试人员需自行准备考试文具。对取消或放弃笔试、面试资格导致参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按照实操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参试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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