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宜春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三季度记录报告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予以公布:
宜春市检察机关第三季度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81件,其中: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填报26件,占比9.3%;10个基层院共填报255件,占比90.7%。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答复意见》和最高检、省院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推动应录尽录、如实记录、准确填录,提升“有问必录”自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持续营造检察机关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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