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宜春市检察机关2024年第一季度记录报告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予以公布:
宜春市检察机关第一季度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46件,其中: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填报28件,占比11.4%;10个基层院共填报218件,占比88.6%。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入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填报制度,抓实“有问必录”“有责必究”,筑牢公正廉洁司法防线,为宜春检察工作现代化提供更加坚实的纪律作风保障。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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