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聘用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和人数
聘用制工作人员3名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大专),具有较强的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法律类专业或有法检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且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2023年12月27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方式进行,所有资料扫描件通过邮箱报送(Pwzo220@126.com)。
考试
体检和考察
公示
有关待遇
(一)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任,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
(二)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工龄工资、社会保险、工会福利等构成,试用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
合同及管理
1.经同意录用人员,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手续后到我院工作,劳务派遣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联系方式
地址:宜春市宜春大道170号
咨询电话(请于工作时间拨打):0795-3512171
本公告由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2月21日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获取方式
关注“宜春检察”,后台回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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