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市委第七轮巡察公告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市委第四巡察组于2023年10月7日至12月8日,对市检察院党组开展常规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有关情况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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