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至6月,宜春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持续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依法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积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宜春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主要办案数据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1137人;不捕816人,不捕率41.8%。共决定起诉2501人,不起诉1091人,不诉率30.37%。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5%以上;检察机关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占量刑建议提出数的95%以上;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5%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立案监督。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73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69件,占监督数的94.5%。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39件次,已纠正626件次,监督纠正率为97.97%。
刑事抗诉。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12件,同期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12件,抗诉改变率100%。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全市检察机关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1件,同期审判机关采纳率10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1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6件;对监外执行监督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0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55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人。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提出监督意见14件,其中提请抗诉2件,提出抗诉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再审检察建议采纳率72.7%。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2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1件,法院同期采纳率97.6%。
(四)对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提出的民事诉讼监督意见中涉及虚假诉讼12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172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23件。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结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0件,法院同期采纳率100%。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行政非诉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件,同期采纳率100%。
(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77件。
四、365体育娱乐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立案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365体育娱乐场案件236件。其中民事类立案17件,行政类立案219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以诉前程序办理365体育娱乐场案件206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365体育娱乐场12件,法院一审裁判支持率100%。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7人,不捕150人,未成年人不捕率76.1%。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74人。
(二)审查起诉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70人,不起诉73人,不起诉率51.05%。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83人,附条件不起诉率46.37%。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9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未成年人开展特殊预防890次;开展法治巡讲159次,发送法治宣传册12358本。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信访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370件,重复信访43件。
(二)司法救助工作情况。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272件,发放救助金311.8万元。
七、知识产权检察情况
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6人。
八、其他工作情况
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518件。全市检察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8人次。
版权所有: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宜春市宜春大道168号 邮编:3360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