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推动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现将我市查处的3起破坏营商环境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通报指出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官商勾结,大搞利益交换、权钱交易,造成劣币驱逐良币,严重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有的雁过拔毛,在管理服务企业过程中违规收费;有的对群众合理诉求拖延不办、吃拿卡要。这些案件,暴露出我市少数党员干部还存在公仆意识淡薄、纪法意识不强、政商交往不清等问题。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充分彰显了我市坚持不懈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和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廉洁用权、靠前服务、主动作为,推动我市营商环境持续向好。
通报强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直接关系市场主体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是提振市场信心的“压舱石”,好的营商环境既是软实力,也是竞争力。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党员干部以更硬作风、更优服务、更实举措解决影响我市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担当,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深化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加大对破坏营商环境问题的查处、通报力度,充分发挥查办典型案件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统筹做好查办案件“前后半篇文章”,以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成效为我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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