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宜春市检察机关2023年第二季度记录报告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予以公布:
宜春市检察机关第二季度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210件,其中: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填报30件,占比14.3%;10个基层院共填报180件,占比 85.7%。
下一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把落实“三个规定”作为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抓手,坚持“逢问必录”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办案纪律,规范司法行为,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筑牢廉洁司法 “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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