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宜春市检察机关2022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入围面试考生于2023年3月13日至3月16日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地点为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五楼505(宜春大道170号),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为:
4.毕业证及复印件,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5.报考本地户籍或生源岗位的须提供户籍材料或教育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6.符合放宽年龄条件的须提供所在检察院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者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件及个人资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职位未入围的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递补入围,递补人员通过资格审查后在相关单位网站或公众号公布。
面试时间统一为3月25日上午8:30开始,8:00前封闭考生,面试总分100分。具体面试地点以面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为准。
面试采取结构化考试方式,综合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对同一岗位因参加面试人员较多分2个考场组织面试的,应对考生面试成绩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按照赣人社发〔2010〕6号文件执行。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总成绩末位同分且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时,一并入围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在同分人员中按缺额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入围面试人员务必确保《报名登记表》上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无法联系到考生导致考生错过面试或漏接相关信息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