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等相关规定,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刘毛仔民事申诉一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2年9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时
二、听证地点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一楼检察听证室
三、观看听证方式
本次采取公开听证形式社会公众可在9月26日(周一)17时前通过电话向本院申请现场旁听
四、注意事项
1.参加听证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
2.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巍蓉 联系电话:0795-3512176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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