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制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宜春市检察机关2022年第二季度记录报告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情况予以公示:
宜春市检察机关第二季度共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107件,与第一季度填报总数相比增加10.3%。宜春市院机关填报18件,占比16.8%; 10个基层院共填报89件,占比73.2%。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贯彻落实,上紧责任发条,强化督促落实,加强追责通报,促进检察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维护公正廉洁的司法环境。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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