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招聘新媒体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经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环节,按照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胡晨玲等7人入闱面试环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面试时间、地点安排
1、时间:2022年3月12日(周六)9:00;
2、地点:宜春市人民检察院508办公室请入闱面试人员保持联络畅通,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3月12日上午8:30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个人作品(电子版)等相关资料参加面试。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员低于规定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生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疫情防控要求入闱面试人员要及时关注并严格遵守国家和江西省、宜春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合理安排行程,注意自身安全。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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