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贯彻执行高检院、省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下级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共有预算单位1个,包括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本级。编制人数86人,其中:行政编制82人、全额事业编制4人。实有人数123人。其中:在职人数85人,包括行政人员81人、全额事业人员4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37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单位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2455.0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2390.08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97.35%;上年结转(结余)65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2.65%。2021年收入预算较上年减少1154.81万元,下降28.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2455.08万元,较上年减少1154.81万元,下降28.87%。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073.3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4.4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651.2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8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29万元;项目支出38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5.55%,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64.7万元,资本性支出117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4%;公共安全2102.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5.63%;社会保障和就业185.8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57%;卫生健康86.1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51%;住房保障72.4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95%。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651.2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7.26%;商品和服务支出605.5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4.6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1.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31%,资本性支出11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4.76%。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1年市检察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390.08万元,占预算支出总额的97.35%,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106.82万元,下降31.65%。
财政拨款支出的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0.35%;公共安全2037.29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5.23%;社会保障和就业185.8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78%;卫生健康86.1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1%;住房保障72.47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03%。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上年无增减变化。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21年部门机关运行费预算 340.8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 19.94万元,增加6.21%。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 1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17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14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14 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2 辆,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八)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381.7万元,进行了绩效评价的项目5个,涉及资金381.7万元。
(九)诉讼监督项目情况说明
诉讼监督项目下包含两个二级项目,分别为365体育娱乐场和生态检察,涉及资金40万元,均进行了项目绩效评价。
(一)365体育娱乐场
1.项目概述
根据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365体育娱乐场的通知》,为检察机关365体育娱乐场工作的开展,更好地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2019年起,财政安排365体育娱乐场专项资金共10万元。2020年,宜春市人民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推进365体育娱乐场,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全市2020年度共办理365体育娱乐场案件417件,督促恢复被毁损林地、耕地等690.13亩,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罚款、社保等资金3284.6343万元。累计使用专项资金10万元。
2.立项依据
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政府下发的《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365体育娱乐场的通知》
3.实施主体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
4.实施方案
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城镇土地使用税、行政罚款、社保等资金,挽回国有财产损失,督促恢复被毁损林地、耕地等,督促复垦耕地、林地。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预算安排365体育娱乐场专项资金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宜春市检察机关稳妥积极推进检察365体育娱乐场工作,包括全市办理365体育娱乐场案件200件以上、挽回国有财产损失50万以上、督促复垦耕地、林地50亩以上等。
(二)生态检察
1.项目概述
按照高检院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的部署,对涉及环境保护的案件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生态检察案件办理的专业化,在加大打击力度的同时通过以案释法等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环境保护意识。
2.立项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3.实施主体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4.实施方案
监督重点水域禁捕退捕,打击野生动物资源保护,乱占耕地等违法行为,督促恢复被毁损林地、耕地等,督促复垦耕地、林地,督促行政机关整改长江经济带环境问题。
5.实施周期:一年
6.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预算安排生态检察专项资金20万元
7.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
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宜春市检察机关稳妥积极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包括全市办理生态检察案件50件以上、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行为,破坏生态环境案件的数量较少20%,挽回生态环境资源价值损失100万元以上。
二、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37.9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8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22.6万元,比上年减少5.4万元,主要原因是:缩减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7.3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与上年持平。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21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20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两房”建设:反映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及附属设施的建设和修缮支出。
(四)其他检察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检察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