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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
时间:2017-09-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等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市本级。

本部门2016年年末编制人数117人,其中:行政编制110人,事业编制7人;年末实有人数137人,其中:在职人员10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29人。

 

第二部分 宜春市检察院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 3417.6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781.28万元,较上年下降29.85%;本年收入合计2636.41万元,较上年增长6.02%,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提标。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2035.65万元;占77.21%,其他收入600.76万元,占22.7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总计2716.14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2716.14万元,较上年下降3.6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年末结转和结余701.55万元,较上年下降10.2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项目建设周期长,前期环节多,均为跨年度项目,导致项目资金结转和结余大。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2111.96万元,占77.76%,项目支出:604.18万元,占22.2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84.4万元,决算数为2035.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8%,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提标。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672.89万元,决算数为1812.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33.92万元,决算数为22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77.59万元,决算数为7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905.01万元,较上年下降18.98%,主要原因是:奖励工资年度按财政规定调整科目核算;商品和服务支出347.68万元,较上年下降29.94%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略有下降;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8.51万元,较上年下降32.1%,主要原因是:退休费下半年转社保;其他资本性支出421.65万元,较上年下降32.46%,主要原因本年度政法转移资金共建项目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197.59万元,决算数为97.1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9.18%,决算数较上年下降20.7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4.86万元,完成预算的60.75%,决算数较上年增长5.65%。出国地点不同,经费支出稍有差异。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28.4万元,完成预算的81.14%,决算数较上年29.54万元下降3.86%。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业务接待,降低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3.9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年初预算数为55万元,决算数为0,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本年购置新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59万元,决算数为63.91万元,完成预算64.17%,决算数较上年88.44万元下降27.74%。主要原因是:车改上交及报17辆车以及控制公务用车次数及加强用油和维修的管理。

五、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47.68万元,较上年下降29.94%,主要原因是:节约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1.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1.65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0辆。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对2016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进行了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716.14万元,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实地考核评价,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里向财政递交了进行评价报告,总体评价优秀。

 

第三部分   宜春市检察院部门决算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