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明细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工作,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依法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检察工作的议案;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检察工作方针,部署检察工作任务;对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惩破坏国家政策、法律、法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全市重大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领导全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对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构。
第二部分 宜春市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 3600.4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和结余1113.66万元,较上年增长12.56%;本年收入合计2486.79万元,较上年增长22.6%,主要原因是津补贴提标及办案业务增多,办案专项款补助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2286.28万元;占91.94%,其他收入200.51万元,占8.0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支出总计3600.45万元,其中本年度支出2819.17万元,较上年增长35.2%,主要原因:一是津补贴正常提标;二是办案费用大;三是2014年共建项目在本年度采购。年末结转和结余781.28万元,较上年下降29.85%,主要原因:以前年度的采购款在本年度列支。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1871.85万元,占66.4%,项目支出:947.32万元,占33.6%。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330.52万元,决算数为261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81%。
按功能分类科目分:一般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为1062.65万元,决算数为227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3.85%。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工资福利支出1116.97万元,较上年增长33.96%,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津补贴正常提标;商品和服务支出496.27万元,较上年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办案业务加大,经费增加;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81.13万元,较上年增长52.84%,主要原因是:离退休经费提标及干警津补贴提标住房公积金也相应增加及补缴公积金增加的部分。其他资本性支出624.29万元,较上年增长238.7%,主要原因:以前年度共建项目365万元在本年度采购。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96.27万元,较上年增长2.89%,主要原因是:办案差旅费等略有增加。其中:办公费28.13万元,印刷耗材9.81万元,水费0.93万元,电费28.97万元,邮电费27.34万元,取暖费3.48万元,物业费25.06万元,公务用车及运行费88.44万元(用油:50.36万元,修车24.67万元,保险13.41万元),差旅费96.02万元,日常维修和维护费20.24万元,会议费4.75万元,培训费17.52万元,招待费29.54万元,工会经费26.39万元,烤火费7.33万元,出国费4.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77.75万元。
五、“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221.44万元,决算数为122.5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5.36%,决算数较上年下降41.2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万元,决算数4.6万元,完成预算的57.5%,决算数较上年4.35万元增长5.75%。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5万元,决算数为29.54万元,完成预算的84.4%,决算数较上年30.75下降3.93%。主要原因是:压缩接待标准,大部分来客都在本院食堂就餐。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8.4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数年初预算数为78.85万元,决算数为0,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较上年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购置车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9.59万元,决算数为88.44万元,完成预算88.8%,决算数较上年94.83万元减少6.74%。主要原因是:控制公务用车次数及加强用油和维修的管理。
六、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24.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8.81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干警上下班交通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1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本部门按照财政相关规定对2015年主要支出项目和整体支出进行了自评,单位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组,通过制定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实地考核评价,撰写并提交绩效评价报告及相关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里向财政递交了进行评价报告,总体评价优秀。
第三部分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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