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下午,奉新县人民检察院在赤岸镇人民政府一楼大会议室,召开了一场关于骆某梅对侦查机关不予刑事立案申诉案件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彭中宇主持召开,除原案公安、法院承办人、申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案件当事人出席会议外,会议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医师、律师等9名代表作为听证员参与评议。
听证会召开前,我院组织案件复核“专班”,对申诉人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复查,在征得申诉人同意后,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检察官张荣德了介绍骆某梅申诉案件的简要情况以及此次听证会的议题,申诉人陈述了申诉的事实和理由。原公安、法院承办人阐述了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参加听证评议人员对案件申诉人、案件当事人针对焦点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对案件的事实和证据发表了意见。后经过闭门集中评议,由听证员代表宣布了评议结果。
此次听证会是我院贯彻高检院关于全面推进案件公开审查的一次新尝试、新实践,全面充分听取了各方意见,实现了检察监督工作的公开透明,对促进检察工作精准监督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我院将听证会作出的意见形成书面决定送达申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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