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7月刑事“案-件比”情况
“案-件比”是指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案,与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相比,形成的一组对比关系。“案”是指发生的具体案件;“件”是指这些具体的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所经历的有关诉讼环节统计出来的件。除了“案”的基准数外,主要有:
1. 批捕(不批捕)申诉
2. 不批捕复议
3. 不批捕复核
4. 一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5. 二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6. 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
7. 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扣除直诉案件中未提前介入案件)
8. 二次退回补充侦查
9. 不起诉复议
10. 不起诉复核
11. 不起诉申诉
12. 撤回起诉(扣除因法律、司法解释改变而撤回起诉的)
13. 法院退回(扣除因被告人不在案而退回的)
14. 被告人上诉
15. 检察机关建议延期审理
16. 国家赔偿
“案-件比”中“件”数越高,说明“案”经历的诉讼环节越多,办案时间越长,当事人对办案活动的评价相对越低,办案的社会效果越差。计算“案-件比”的重要意义在于,引导检察机关通过提高办案质效,将上一个诉讼环节的工作做到极致,以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评价。
2021年1-7月宜春市检察机关刑事“案-件比”如下:
备注:图中数据164.29表示“案-件比”为1:1.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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