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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工作报告
2016年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8日在宜春市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熊金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过去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强化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实现新的发展。

一、紧扣市委工作新布局,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建设美丽宜春决胜全面小康目标,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发展大局。

强化服务发展担当。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重点打击非法吸收存款、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着力营造诚信有序、健康规范的市场环境。共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5人,同比上升22.1%,起诉156人,同比上升28.9%。主动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对全市36个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保障工程项目优质廉洁。认真落实省、市关于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专项行动部署,市县两级院检察长走进工业园区,结合检察职能帮助企业克服困难、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充分发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在工程项目建设领域中行业活动准入、诚信记录审查把关作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妥善处理依法办案和促进发展的关系,不断改进司法办案方式方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助力美丽宜春建设。主动跟进省、市委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在全面总结评估2015年开展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成效基础上,推动生态检察工作常态化开展。共批准逮捕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2643人,起诉67115人,查办职务犯罪案件819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刑事犯罪案件2人,受理并审查民事行政案件37件。两级院在加强司法办案同时,落实两法衔接机制,探索补植复绿、公益性诉讼等各具特色的生态检察工作模式,着力促进生态检察工作规范化和长效机制建设。我市生态检察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作经验交流。

着力维护民生民利。从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加大民生领域法律监督力度。依法查办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惠农补贴等涉及民生领域案件1831人,促进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深入推进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加强与公安、食药监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各类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药品行为的打击力度。围绕国家精准扶贫和脱贫攻坚要求,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扶贫对象的识别和扶持、扶贫项目的审批和实施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办挤占挪用、虚报冒领扶贫资金等职务犯罪,促进国家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紧扣平安建设新要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决贯彻平安宜春建设工作部署,忠实履行好政法机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严厉打击严重犯罪。充分发挥批捕、起诉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绑架等严重刑事犯罪和盗窃、毒品等多发性犯罪,始终保持惩治犯罪的一手不放松。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5542145人,起诉刑事犯罪案件25733724人。其中批捕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17人,起诉128人。市检察院依法起诉了奉新县胡家兵开车撞死撞伤22名学生的恶性刑事案件。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主动与公安、法院、银行等部门配合,在依法打击的同时,加强宣传,努力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宽严相济促进和谐。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把握逮捕条件,坚持少捕慎捕,依法对44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决定。在审查起诉工作中,对于亲友、邻里、同事等纠纷引发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开展检调对接工作,促成刑事和解55件;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4人。加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认真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未成年人犯罪特别程序和保护制度,未成年人批捕和起诉数同比下降34.7%24.3%。加强对困难刑事被害人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工作,为18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发放救助金37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办案及时提出加强社会治理、防范违法犯罪的检察建议31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检察官以案释法,送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活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在传统信、访、网、电受理渠道上,两级院建设完成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实现省、市、县视频接访三级互联互通。积极推进检察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建立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场所律师值班制度和律师参与化解及代理涉检涉诉案件工作机制。市检察院工作做法得到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通报表扬。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383件,办结率98%

三、紧扣反腐倡廉新形势,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

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委反腐败工作部署,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99176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75125人,渎职侵权犯罪2451人。大案89件,占立案总数的89.9%,厅局级干部要案3人、县处级干部要案8人。根据省检察院指定管辖,依法对萍乡市原政协副主席曹光亮(副厅级)、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胡运生(副厅级)立案侦查,依法对江西省地矿局原局长彭泽洲(正厅级)提起公诉。丰城电厂“11.24”特别重大事故发生后,宜春市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及时介入事故调查,依法对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工会主席、丰电三期扩建工程项目工程建设总指挥邓勇超(副厅级),国家能源局华中监管局电力安全监管处处长张志祥,丰电三期扩建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站长杨飞云等10名职务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突出查办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坚持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形成震慑效应。共立案基层组织人员涉嫌职务犯罪94人,相继组织查办了樟树市张家山荷湖村委会书记陈某、妇女主任孙某共同贪污182万元案、高安市新街镇敬老院院长贾某、会计刘某、出纳陈某等人共同贪污11万元案等一批小官大贪、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深化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司法办案,深入研究职务犯罪特点和规律,及时向党委政府、发案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预防报告和预防检察建议46件。依托全国百优警示教育基地等,有针对性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156次。联合江西省美术家协会、铜鼓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单位共同举办了预防职务犯罪,推进生态检察全国漫画大赛,吸引了来自全国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选手参赛,收到漫画作品1100余件。注重运用新媒体和户外媒介,在市行政中心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廉政短片,市府路核心路段张贴廉政公益海报,电视台、广场大屏幕、公交车上播放廉政微电影。多方位立体化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氛围。

四、紧扣公正司法新期待,不断强化对诉讼活动监督

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决依法监督纠正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强化刑事侦查和刑事审判监督。对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件;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14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63件。纠正公安机关漏捕70人,纠正漏诉120人。经审查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6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13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协调配合,通过进一步完善联席会议、个案提前介入、情况通报等制度,细化案件移送标准,增强打击合力,对涉嫌犯罪而未移送司法处理的案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1730人。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同步监督,开展社区矫正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共监督纠正超期羁押14人,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2人次,对监管场所各类违法情况提出书面及口头纠正意见76人次。部署开展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对2名被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的监督收监执行。认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53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部署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活动,对2013年以来财产刑执行案件情况进行清查,摸清案件底数、案件执行情况,为有效开展监督打下基础。

强化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基层民行工作推进年部署,转变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的理念和方式,着力构建多元化的监督格局。共受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04件,同比上升19.3%。提出和提请抗诉12件,法院改判和发回重审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并被法院采纳6件。对于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并被法院采纳39件。针对民事执行根据和行为中存在的不当情形,提出检察建议并被采纳64件。

强化对自身司法办案监督。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查摆出来的司法不规范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按照问题清单和时间节点逐项整改。加强案件办理内部管理监督,所有案件受理、流转、办理、审批和监督全部网上运行,案管部门共发出书面流程监控通知书130件,口头予以提示20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安排律师阅卷456次、调取证据材料9次、受理辩护人意见要求9次。扎实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共公开法律文书2418份,重要案件信息383条,案件程序性信息导出7129条,公开率已达100%。不断完善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强化检务公开大厅服务功能,搭建起以案件信息公开系统为主的信息发布网络,推进检务公开由职能职责公开向办案信息公开转变。

五、紧扣强基固本新规划,大力推进队伍和基层基础建设

全面落实最高检、省院《十三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监督能力,夯实基层基础。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以市县换届和检察长调整为契机强化班子自身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最高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党组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党组自身思想、作风、能力和廉政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增强政治自觉、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完善党组会、检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决策科学民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带头遵守党章党纪和廉政准则,事事处处以身作则。

弛而不息正风肃纪。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市院党组书记到基层院内设机构负责人,逐级签订责任状和保证书,一级对一级负责。实行下级院检察长向市院述职述德述廉,加强对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建立约谈、预警、质询、通报、责任追究等机制,进一步织密制度的笼子。继续聚焦机关四风和司法突出问题,坚持常态化检务督察和专项督察相结合,对违纪违规行为点名通报、逐级问责,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纪律防线。全年开展检务督察5次,口头提醒干警12人次,书面函询4人,开展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2人次。

不断提升素质能力。严格选人用人标准,在换届工作中配合市委统筹选好配强基层院领导班子。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全市新招录法律等专业人才23名。大力推进教育培训,共组织干警参加省以上各类培训班58371人次。广泛开展岗位大练兵,积极参加省院组织的公诉、侦监、民行、案管等各项业务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共有22名干警获得全省十佳业务标兵业务能手等称号。

抓实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发挥市院一线指挥部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分类帮扶,深化一院一品创特培优工作机制,不断巩固和深化基层院建设成效,促进各基层院全面均衡发展。市检察院连续6届获得全省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并于2016年首次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加强科技强检,在获得全国科技强检示范院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电子检务工程等硬件建设,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去年10月,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曹建明深入我市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丰城市院视察调研,对该院案件管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远程视频接访、乡镇检察室建设等工作给予较高评价。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各级党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的发挥还不够充分,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严不公问题的力度和效果与人民群众期盼还有差距;司法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涉案款物扣押冻结处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还存在不严格、不规范现象;人才流失、案多人少问题仍较突出;信息化管理、应用能力以及办案科技水平还应当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研究,努力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的喜庆之年,也是全面贯彻落实宜春市第四次党代会提出的宏伟目标的开局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牢把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总任务,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更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推动平安宜春、法治宜春和过硬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第一,以更主动的态度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把握重点任务和关键环节,服务和保障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企业特别是实体企业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政府投资安全。加强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营造法治化创新环境。强化对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推进美丽宜春建设。

第二,以更务实的作风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渗透破坏颠覆活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领域犯罪活动的分析研判,依法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特别是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积极参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治理,保障经济安全和公众利益。坚决贯彻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和社会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依法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坚决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维护司法公正。 

第三,以更有力的举措做好民生检察工作。围绕中央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等重大部署,严肃查办和预防民生领域的贪污贿赂犯罪,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深入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着力推动健康法治建设。注重司法人文关怀,创新便民利民措施,严格司法、热情服务,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的亲和力和公信力。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使检察工作更加符合人民的期盼和要求。 

第四,以更坚定的决心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改革基调,确保各项改革梯次接续、前后衔接、全面发力。积极主动向党委报告改革进展情况,加强与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依靠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推动改革任务的落实。

第五,以更严格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统筹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建过硬班子、带过硬队伍,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严格落实《准则》和《条例》,继续巩固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让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干警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全面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着力提升服务发展、执法办案和群众工作能力。加强检务保障和基层院建设,夯实检察工作基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贯彻市委和省检察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履职尽责,开拓创新,为服务宜春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