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是立足检察办案,发挥参与刑事诉讼全过程各环节等职能优势,对因案造成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被侵权人及家庭等进行帮扶的重要检察业务,是一项政治性和业务性都很强的民心工程。
救济救困 帮渡难关
今年以来,宜春市检察机关结合“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突出针对涉法涉诉的农村地区、困难妇女等当事人加大司法救助力度,让“检护民生”真正看得见、摸得着。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89件,向294名困难当事人发放救助金365.12万元,有效帮助当事人及其家庭渡过难关、摆脱困境。
综合施策 多元救助
为有效解决困难当事人多方面个人及家庭生活困难,检察机关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在开展司法救助同时,积极协调民政、教育、医疗以及妇联、心理咨询机构等开展多元救助60余件,既解决困难当事人眼前问题,更着眼长远帮助困难当事人走出困境。
三级联合 应救尽救
4月,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受理了一起故意杀人案,发现被告人钟某虽然认罪认罚,但无赔付能力,导致被害人家庭因案变故致贫。
“我儿子死了,我自己又一身的病,这么大一把年纪,现在白发人送黑发人,我也不想活了。”易某某作为被害人的母亲,因唯一儿子被害,家庭失去主要依靠,加之此前抢救儿子以及自身日常疾病,欠下一大笔医疗费,案件被告人又未进行任何赔偿,易某某生活陷入绝境。检察机关在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开展司法救助,考虑到易某某家庭当前面临的困难较为严重,宜春市检察机关主动提请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三级联合救助。最终,三级检察机关为易某某送上司法救助金解决其面临的无力治病、无米下锅的眼前困境,并积极与地方政府协调将其纳入贫困监测对象,与医疗部门沟通按照政策帮助减免日常慢性病治疗费用,最终在多方努力下易某某逐步走出困境。
加强司法救助案件的办理,帮助被害人等困难群众,是检察机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检护民生”一个缩影。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持续做好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原则,主动加强沟通协调,以“检护民生”专项活动为契机,努力发挥检察机关守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的积极作用,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检察温情。
版权所有:宜春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宜春市宜春大道168号 邮编:336000
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