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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护民生】涉劳动者权益保障典型案例
时间:2024-06-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宜春市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加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聚焦就业性别歧视、劳动报酬权益保障、外来务工人员权益保障等问题,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365体育娱乐场等职能,助力打造安定有序的劳动者就业环境。


一起来看看吧

例一 杨某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关键词】

内部一体履职 行刑衔接
提前介入 不起诉上门公开宣告

【基本案情】
2021年2月1日,杨某某承包某县人民医院项目部分工程,于2022年8月完工。期间,杨某某雇请了21名工人,后陆续拖欠工人工资共计15万余元。该县人社局多次下达期限整改指令书,责令杨某某支付工人工资,但是杨某某将工程款挪作他用,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逃避支付工人工资。2023年3月,多名工人到某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反映杨某某拖欠工资问题。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检察官向工人详细了解情况,经初步审查,认为该信访可能存在刑事案件线索,即移送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刑事检察部门检察官组织人员至某县人社局了解情况,通过查阅案卷、座谈交流,详细核查了本案涉及拖欠工人数量和金额,杨某某已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于2023年3月13日制发《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建议将犯罪线索移送某县公安局。某县公安局收到线索后,及时对杨某某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侦查。
案件立案以后,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侦查,针对拖欠工人的工资,积极与县公安局、人社局、乡镇协商,并向杨某某讲清相关法律政策,督促杨某某筹得薪资15万余元,于2023年4月6日将拖欠工人的工资全部发放到位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案件移送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杨某某的辩护人提出,杨某某承建过多个项目,之前均未出现拖欠工资情形,案发后已认识错误并结清工资、取得谅解,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情节,建议作相对不起诉。检察官及时召开听证会,听证会一致同意作相对不起诉。
县检察院决定不起诉后,为增强劳动者维权意识,落实普法责任,检察官前往杨某某所建设单位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并邀请办案民警、人社干部、部分施工单位、农民工代表参加。会上,检察官公开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考虑到多数农民工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不强,检察官提醒大家在外务工应当签订一定的协议或依据,写明工资计算和支付方式,并告诫施工单位要履行支付工资义务,拖欠工资亦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开宣告会赢得在场群众的一致好评。

【典型意义】
保障农民工工资问题,事关基本民生和农民工切身利益,又关系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检察机关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坚持“小案不小办”,在发现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线索后,充分发挥一体履职、能动履职的优势,做好检察内部线索移送,打通“行刑衔接”,做实提前介入和多部门协调配合,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矛盾化解。对于不起诉案件开展上门公开宣告,强化案件释法说理,用心传播法治观念,提升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充分彰显检察机关的法治担当。



案例二 吴某某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


【关键词】

支持起诉
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 跨区域协作机制

【基本案情】
吴某某系贵州省黔东南榕江县人。2022年8月份,吴某某等4名贵州苗族人员至宜春某县务工,被冯某某雇佣至其所承包的山林中砍伐毛竹,双方约定工资包干总额为3万元。砍伐完后,冯某某未能付清全部劳务报酬,遂于2022年11月向吴某某等人出具一张欠条,但工资一直拖欠未支付。2023年10月,某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民生难题进行调研时,发现了该线索。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某县检察院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当地有大量来自贵州榕江的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他们多数年龄偏大,维权意识和能力有欠缺。欠薪者冯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被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导致吴某某等人追索劳务报酬更加艰难。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讨薪”,某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与贵州省榕江县人民检察院对接,发出协助调查函,帮助收集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和家庭经济状况,并为吴某某等人提供法律支持。
2023年10月13日,某县人民检察院就吴某某追索劳动报酬一案支持起诉至某县人民法院,在法院、检察院共同努力下促成调解结案。考虑到冯某某因涉嫌滥伐林木罪即将羁押审判,无经济来源立即支付吴某某等人工资,约定冯某某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向吴某某等人结清所欠工资。为了避免吴某某等人因无法及时获得劳务报酬,使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该院对吴某某等人发放司法救助金8000元,解决当事人的燃眉之急。最后冯某某也按约定结清了所欠工资。
为更好维护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某县检察院与少数民族务工人员来源地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协作机制,并且在县委统战部的指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针对该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务工服务管理召开专题会,并联合设立少数民族在铜务工人员法治服务点,积极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民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法律服务,推进检察履职和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深度融合。


【典型意义】
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具有少数民族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双重身份,因语言沟通不畅、维权意识和能力欠缺等致使他们面临许多法律风险和民生难题。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通过与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来源地的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府检联动等方式凝聚工作合力,以支持起诉、司法救助等形式维护少数民族外来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维持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三 江西省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某购物广场、丁某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案


【关键词】

行政非诉执行 终结本次执行
协同履职 破解“执行难” 根治欠薪

【基本案情】
2018年5月22日,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指令某购物广场(经营者:丁某)立即支付魏某等44人工资及赔偿金共计18万余元。某购物广场、丁某未自动履行行政处理决定书所确定的义务,且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亦未提起行政诉讼。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9年1月14日向某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某市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23日作出行政裁定,裁定对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准予强制执行。
2019年2月13日,某市人民法院受理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某购物广场、丁某行政非诉执行一案。2019年2月21日,某市人民法院收到协执单位反馈,被执行人丁某名下有部分存款余额。同时,某市人民法院通过某市房地产管理局查询到,被执行人丁某名下有1处不动产处于查封状态。2019年8月13日,某市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因穷尽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某市检察院在参与冬季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发现该线索,依职权启动监督程序。受案后,检察机关查询了丁某银行存款及房产情况,发现丁某个人银行账户有少量存款,有1处房产因其他纠纷处于被查封状态,法院未采取轮候查封措施。
某市人民检察院认为,某市人民法院执行该案中,查询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有余额和1处不动产,但未采取强制措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违法,于2024年1月12日向某市人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恢复案件的执行。某市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对该案件恢复执行并加大执行力度。同时,某市人民检察院主动与某市人民法院进行对接,与法院共同破解执行难问题,向丁某阐明拖欠劳动报酬的后果,引导丁某主动履行义务。2024年1月16日,被执行人丁某与其员工达成和解,并支付魏某等44人工资共计18万余元。
某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本案中还发现某购物广场的关联公司同样存在拖欠劳动报酬的行为,该关联公司中易某等46名员工申请强制执行仲裁裁决民事非诉执行一案亦存在违法终本的情形。某市人民检察院就某市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未穷尽调查措施提出检察建议。某市人民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与前案合并执行达成和解,该案中易某等46名员工工资共计30万余元全部支付到位。

【典型意义】
针对欠薪领域“执行难”问题,检察机关应“寓支持于监督”,共同推动矛盾化解。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支付劳动报酬义务,法院穷尽调查核实措施仍无法全部执行到位的情况下,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检察机关与人民法院协同履职,联合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向被执行人阐明拖欠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引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支付义务,推动达成执行和解,助力党委政府根治欠薪行动,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案例四 江西省某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妇女就业歧视行政365体育娱乐场案


【关键词】

行政365体育娱乐场磋商
就业歧视 溯源治理 长效机制

【基本案情】
某县人民检察院在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的就业中心走访时发现,多个用人单位发布的招聘广告中限男性,如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招聘的8名人员全部限男性;某食品有限公司招聘的4个岗位中有3个限男性;某陶瓷有限公司招聘的22个岗位中有11个限男性。上述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人社部门未全面履行对上述现象的监管职责,导致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受到侵害。

【检察机关履职情况】
某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某县就业中心发布的招聘信息中大量限男性,人社部门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六十条、《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的规定对人力资源市场存在的侵害妇女就业权利的情形进行有效监管,导致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2024年3月4日,某县检察院与某县人社部门进行磋商并形成磋商意见,人社部门立即对歧视性招工信息进行整改并建立长效防范机制。
2024年3月6日,某县人社局书面回复县检察院,该局开展一系列自查整改行动,进行溯源治理,深入排查线上线下发布的招聘信息12000余条,对发现的50余条歧视性招工信息及时联系用工单位将信息修改并建立排查整改台账,同时加强平等就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此外,建立三审工作机制,对用工单位和个人发布的招聘信息层层审查、级级把关,确保不再出现歧视性就业招聘信息。
为进一步反就业歧视,某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跟进监督,通过走访用工企业和网上排查等方式核实行政机关履职情况,确认相关违法情形已经消除,社会公益已得到有效维护。2024年4月,县检察院与县人社局召开座谈会,就后续监管等情况深入交流,进一步凝聚共识,共同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典型意义】
反对就业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是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检察机关“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的生动体现。本案中,检察机关针对用人单位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的行为,充分发挥365体育娱乐场职能作用,通过诉前磋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整改,拓宽妇女就业渠道,注重溯源治理,推动形成妇女权益保护合力,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的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