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正确政绩观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站稳人民立场,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能动履职,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用。3月26日,市检察院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4次集体学习。
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为政之德、从政之道、施政之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员干部政绩观问题,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明了“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的重大问题,强调“干事创业一定要树立正确政绩观”“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等等,既是响鼓重锤,又是如山号令。我们要紧扣工作实际,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着力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加快实现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美好蓝图实践中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树牢正确政绩观,要把握淬炼党性、提升境界格局这一前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要牢记服务大局、做实司法为民这一职责。树立和践行符合新发展理念的政绩观,紧扣高质量发展战略部署,将服务大局落得更实,坚决站稳人民立场,将检察为民落得更细,扎实开展“检察护企”“检护民生”专项行动。要扭住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实干这一关键。切实遵循司法规律、检察规律,依法全面正确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和检察人员鲜明的履职特征。要强化科学管理、完善制度机制这一保障。牢固树立“业务管理与案件办理并重”的理念,吃透、用好修订后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不断优化案件管理和绩效管理,杜绝“数据冲动”。让检察官不被数据所困、不为考核所累,切实把精力聚焦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让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市检察院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青年干警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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