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紧紧依靠群众探索创新,努力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宜春检察特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宜检实践】专栏,集中展示全市检察机关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为人民群众纾困解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宜春、平安宜春中的生动实践和典型事迹。
近年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司法理念,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维稳等工作,力争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
坚持全局观念
增强工作“广度”
“明明我被对方打伤了,经过三年多的官司,我未获得任何赔偿,法院判决不公,你们检察院可要帮帮我呀”,2021年11月,视力障碍的李某甲向该院接访的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文强哭诉道。经了解,2018年李某甲与李某乙因猪场租金发生矛盾,李某乙等人将李某甲打致轻伤二级。2019年李某乙等人因故意伤害罪均被判有期徒刑八个月;李某甲就人身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判决获赔偿4万余元;李某乙等就财产损害赔偿提起民事诉讼,判决获赔3万元。李某甲信访的原因为因案受伤致视力残疾,丧失部分劳动能力,赔偿未果。“请您放心,您的诉求我们一定依法审查!”陈文强握着李某甲的手坚定地说。
经初步审查,前两个案件都已二审,仅财产损害赔偿案属于该院监督范围。为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该院决定将三个案件一并审查,并确定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通过多次接访或约访李某甲听取其诉求,了解案件相关情况,并调取案卷细致审查,未发现判决存在问题。为消除李某甲疑惑促进矛盾化解,该院邀请律师、基层干部、心理咨询师等作为听证员在李某甲常住地举行上门听证,共同释法说理并促成双方和解,随后上门了解其家庭生活情况。
为解决李某甲生活困境,该院与民政、社保等部门开展多元救助,为李某甲申请到司法救助金4万元,并由地方党委政府推荐就业,最终李某甲息诉罢访。
坚持能动履职
增强工作“温度”
“我被张某乙的二轮摩托车撞倒了,事故发生后,我被送往医院医治,身上多处骨折的医疗费真是让我犯难。”张某甲家人勉强凑齐第一期的治疗费,可必须的二次手术“费在何方”,让这个脱贫户面临返贫风险。与此同时张某乙年逾古稀,家庭困难,未支付任何赔偿金,两家矛盾持续加剧。
该院在走访乡村振兴局及基层政府时,了解到该案相关情况。该院经过主动调查核实,发现张某甲就此事已提起诉讼获胜。但张某乙无可供强制执行财产。
“二次手术不能耽误,我们一定要倾力帮她,让受害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温度”,检察官说得动情且坚定。该院依据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的相关规定,认为张某甲属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和重点对象,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申请司法救助。此后,该院组织双方调解成功并联系当地党委政府开展其他帮扶。
“感谢检察院的帮助,不仅让我的二次手术费有了着落,而且避免了我们两家矛盾的升级”张某甲收到3万余元司法救助金后向检察官如是说。
坚持源头治理
增强工作“深度”
2022年初,薛某某向该院提出控告,申请监督公安机关对黄某某涉嫌挪用资金进行立案侦查。该院受理后,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与刑检部门检察官共同办理,通过引导侦查机关取证和自行补充侦查,查明黄某某不存在挪用资金或职务侵占的事实。该院通过与侦查机关座谈、主动约访信访人等方式,进一步听取薛某某诉求,了解案中细节和案外纠纷。为促进矛盾化解,该院选择了涉事企业所在的街道举行听证,经过检察官的现场案情阐述、听证员的综合说理和包案领导的答疑解惑,薛某某当场表示撤回立案监督申请。
听证会后,该院打破“就案办案”思路,立足涉事民营企业经营发展,持续跟进薛某某与涉事公司其他股东的纠纷化解情况。在多方共同努力下,薛某某与黄某某等股东达成和解协议,双方的债权债务纠纷已解决,减轻了企业负重。
袁州区检察院认真贯彻“枫桥经验”源头治理思想,预防和减少涉检信访案件发生。今年以来,该院共走访信访人135人次,排查线索12条,均已妥善解决;选派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到区矛调中心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助力从源头上办理好涉法涉诉信访事项,积极为袁州社会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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