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乐深入上高县南港镇小坪村和庙前村,调研乡村振兴和秀美乡村建设工作。
张乐实地走访了秀美乡村建设示范点庙前村邹家组,实地查看了村庄整治建设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等情况。张乐指出,庙前村邹家组作为秀美乡村建设示范点,村庄建设和环境管护上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下一步要持续落实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四精”要求,对标美丽宜居示范标准,关注“有空房没人住、有美丽村庄没产业人气”等突出问题,探索建设“美丽宜居+活力乡村”。
随后,张乐来到乡村振兴驻村帮扶点小坪村,宣讲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听取乡村振兴推进情况和驻村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详细了解村党组织建设、产业发展、土地流转、社会综合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等情况。
张乐表示,助力乡村振兴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作为帮扶单位,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好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决策部署,落细落实各项帮扶政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一是政策学习要再深入。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大部署精神,扎实做好政策落实、动态监测、驻村帮扶等工作,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能力、优化提升村级治理水平。
二是发展思路要再转变。要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途径,将党建引领作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引擎”,把基层党建融入乡村振兴建设各环节,不断推动产业发展提质增效,助力脱贫成果不断巩固、乡村振兴走深走实。
三是共建活动要再增强。要切实落实上级关于乡村振兴部署要求,把检察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结合,持续开展帮扶工作,围绕扶贫政策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通过发挥检察职能为乡村振兴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四是纪律作风要再提升。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严明工作纪律,严守工作规矩,充分发挥党组织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落实相关惠民政策,用心用情解决好人民群众急愁难盼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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