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是否有待接收的案件、巡查案件是否超期、流程监控是否有预警提示、统计系统待审核栏是否有信息、承办人的案卡是否填录完整、待移送的案件材料是否齐全……江西省宜春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潘春红打开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和统计子系统,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90后”潘春红2015年进入宜春市检察院案管部门,八年来,共审查受理案件2000余件,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000余件,为600余人次辩护人办理阅卷、会见等业务,获评全省检察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标兵,系全省检答网案件管理专家组成员,与省检察院联合撰写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系的优化及运用》获全国检察机关案管征文一等奖。
案管部门收案、分流、装卷、律师接待、案件信息公开、检察听证等,细致而繁杂。“毫无头绪,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开展。”刚开始,潘春红找不到自己的价值,心里有些落差。
“幸运的是我遇到了好领导。她告诉我,案管部门虽不直接参与司法办案,但我们服务工作做得好不好,监督是不是用对了,对办案质量也会产生影响。”潘春红对案管工作职责,有了更深刻认识。
“努力做好本职,做一块坚强牢固的案管‘好砖’。”
潘春红把电子卷宗制作、法律文书公开、业务数据分析等工作从无做到有,从粗做到精,为检察办案贡献力量。从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到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上线至今,宜春市检察机关电子卷宗制作率始终保持100%。
“小张,你昨天的案件没有同步出具文书通知侦查机关,请及时纠正。”潘春红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办案人整改纠正。
为争取大家的理解和支持,潘春红每发现一处不规范的地方,就拿着资料跑到办案人员的办公室,当面沟通。从“电话督促”到“上门服务”,工作风格的转变让她在工作中更加得心应手,实现了案管部门与业务部门的“双赢多赢共赢”。
后来,业务部门同事开始主动询问:“小潘,帮我看看这张案卡填得规不规范?”“这样走流程有没有问题?”“这个案子我想开个听证会,请人民监督员来监督一下。”
2022 年以来,宜春市检察机关案管部门发出的书面监控通知书数量、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数量均为全省检察机关最多,组织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在全省检察机关排名第二,多件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案例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在乎每一个数据,是案管人的坚守。”2019年,在一次数据核查中,潘春红发现一件案件的金额畸高,明显不符合常理。细查下来,是承办人一时未搞清楚案卡的金额单位。
对每一个数据、每一个指标的关注,促进了宜春检察案管数据质量和业务质效的不断提升。宜春检察案件质量建设考核列全省检察机关第二。
“我可以!”这是她的自我加压,也是对工作的承诺。
2022年8月,最高检案管办确定宜春市检察院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克州检察院)案管部门建立结对帮扶关系。今年5月,克州检察院来到宜春市检察院实地交流,并提出了人才帮扶的迫切需求。
“我在案管待得最久,各方面业务都了解,我可以。”潘春红主动请缨。
一个月后,在这个距离宜春五千多公里的“无花果之乡”,她开始了援疆工作。
为推动援助工作协同、高效、稳步实施,潘春红通过走访基层院、查阅资料、系统查询等方式,迅速了解当地情况,因地制宜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计算公式、排位方法,在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人民监督员、检察听证等工作方面,提供落地见效的措施。
在结对帮扶的持续推动下,克州检察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得到提升,较1-6月,人民监督员监督检察办案活动数量环比上升90%,基本实现十种监督方式全覆盖;开展检察听证数量环比上升32%。
“对口援助时间有限。我们想着一定要为当地留下些什么,把适用管用的工作方式、方法传递到克州检察,帮助造血。”
实地交流结束后,克州检察院专门向宜春市检察院致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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