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宜春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宜春市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办法<试行>》,旨在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增强监督合力和监督质效。
《办法》共12条,对“两个监督”衔接的总体原则、方式、情形、365体育娱乐场以及确保有效衔接的相关配套机制的建设等内容作出了规定。
《办法》指出,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将政法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要求的情况纳入政治督察范围。党委政法委员会和检察机关要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方面难点重点问题,发挥执法监督的政治性、政策性和法律监督的法定性、专业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办法》明确,检察机关应当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在法律监督工作中的相关事项应当及时向党委政法委员会备案、请示、报告。对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求开展的法律监督事项,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并及时报告办理或办结情况。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定期听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及时研究反馈检察机关请示的重点和难点,定期会商加强和改进衔接工作的意见和措施。对检察机关请示报告的执法监督事项,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及时研究处理并反馈。
《办法》要求,党委政法委员会要支持检察机关组织专业化办案团队,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探索建立检察机关定期选派业务骨干力量到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机构驻点工作机制,提升执法监督和法律监督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推动相关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执法司法信息共享,保障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法律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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