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进一步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建平安法治校园,6月22日上午,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张乐到宜春中学和袁州区湖田中学走访调研。
在宜春中学,胡永红校长介绍了学校历史、师生管理、德育教学等方面的情况,校领导班子就检察官进校园、师生走进检察机关、创新法治教育方式、拓宽交流渠道等方面进行发言,提出意见建议。
在湖田中学,谢德义校长介绍了学校概况和校园安全管理情况,湖田镇政府、袁州区教体局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向乡村基层延伸做了发言。
张乐代检察长分别向两校介绍了宜春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对未成年人“两法”的修订实施、高检院“一号检察建议”、以及宜春市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的保护未成年人制度举措等进行了重点宣讲和解读。他指出,“两法“的修订实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大立法安排,为加强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重要法律保障。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既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长远发展,是包括检察机关在内的全社会共同责任。检察长担任法治副校长,是落实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要求,也是近年来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这次来校走访交流并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既是对这项工作的接力,也是一项常态化工作。希望检校双方进一步深化协作配合,以新修订的“两法”施行为契机,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共同推进未成年人全面司法保护,共建平安法治校园。
张乐代检察长高度重视庆祝建党100周年期间校园的安全稳定工作,他实地查看宜春中学学生食堂,要求学校对食堂严格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卫生管理,切实保障师生饮食安全卫生。针对湖田中学位于城乡结合部,留守儿童较多、寄宿生较多、校园周边情况较为复杂的状况,张乐代检察长向校方和有关部门详细了解校园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校园欺凌及性侵害、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等方面情况,并实地察看该校学生宿舍,要求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管理制度,充分保障师生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在校期间,宜春中学胡永红校长和湖田中学谢德义校长分别为张乐代检察长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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