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江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条例》的普法宣传力度,增强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在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统一部署下,6月15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派出检察官会同市金融办、市法院、市公安局、人民银行等十余家成员单位共同在明月山玉盘广场开展以“学法用法护小家·防非处非靠大家”为主题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活动中,各成员单位在现场设置了宣传咨询台,陈列宣传展板,发放宣传手册,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普及两个《条例》。工作人员通过以案说法,宣讲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帮助社会公众提高金融知识水平和风险防范、风险识别能力,引导培育理性投资、盈亏自负、风险自担的正确理念和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通过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让老百姓提高了防范非法集资的警惕性,使群众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
【风险防范提示】
1.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醒
A、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B、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
C、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
D、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
E、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
F、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
G、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
H、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
I、“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
J、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2.防范非法集资的“四看三思等一夜”法
四看。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
等一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3.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一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二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三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4.谨慎投资、严防非法集资陷阱
一是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二是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三是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银行、保险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不接收从业人员个人出具的任何收据、欠条。四是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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