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检察院让公司参与到知识产权刑事诉讼活动中来”
“我们可以及时了解公司被侵权刑事案件的办理进度,办案更公开透明了”
“我们能及时提出专门性意见,合法权益更有保障了”
2021年5月18日上午,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法务部部长熊志强在接过樟树市人民检察院干警送达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后,对检察机关今年以来实行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告知举措连连赞赏。
近日,樟树市人民检察院连续受理了两起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被侵权的商标都是座落于该市的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的“四特”商标。四特商标系中国驰名商标,是业界和消费者公认的“中国名酒”,四特酒的注册商标和商品经常被不法分子伪造,导致企业的商标权被侵犯、市场有效份额被非法挤占、公众对企业产品的品质产生误解,企业因侵权行为蒙受巨大损失。
为及时有力地打击犯罪,樟树市人民检察院走进四特酒有限责任公司,向企业送达《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详细告知了权利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发表诉讼意见、提供自行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等权利,以及作证、如实提供证据、协助司法机关辨认本案涉嫌侵权产品等义务,让企业以权利人的身份参与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的办理全过程,及时了解公司情况和案件办理进度,保护权利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鼓励企业依法向办案单位就本案的一些专门性问题发表意见,为准确认定被侵权事实和认定涉案金额、查明事实发挥作用。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做好结合文章,把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与履行自行补充侦查职能有机结合起来,提高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做到从重从快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全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