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日,在新冠疫情肆虐全球一年有余后的今天,经济复苏成为世界各国首要且急迫的任务,WIPO(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2021年的世界知识产权日主题确定为“知识产权与中小企业:把创意推向市场”,旨在揭示中小企业在全球经济中的关键作用,以及它们如何利用知识产权来建立更强大、更有竞争力和更有韧性的企业。
宜春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高检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从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2020年以来,宜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3件20人,批准逮捕9件14人;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5件37人,提起公诉14件26人。
在保护知识产权上,宜春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
一是依法准确认定犯罪,坚持严格公正保护知识产权。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时,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审查案件证据,准确适用法律,积极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依法准确追诉犯罪行为。
二是积极探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全方位发挥检察职能。配合省检察院确定一个基层检察院集中管辖一审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并同步开展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工作。
三是广泛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提升全社会尊重知识产权意识。宜春市检察院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26知识产权日”等时机,发挥微信公众号等自媒体效用,向公众强化普法宣传。通过选取司法实践中办理的侵权假冒和侵犯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向公众介绍常见违法犯罪手段,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提升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
“每个企业都始于创意......创意如果得到智慧、诀窍和天赋的滋养和充实,便会成为一种知识产权资产,推动企业发展、经济复苏、人类发展......”宜春市检察机关将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在保护知识产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上作出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