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及时有效预防和惩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权益的一项重要举措。2020年11月30日上午,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召开了“宜春市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联席会议组长熊金文出席会议,市监察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体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共青团市委、市妇联单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2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了高检院、国家监察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宣读了建立我市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会议制度,通报了我市三起在校园侵害未成年人的典型案件。各成员单位就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和举措,进行发言、表态。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联席会议常务副组长王小龙作了会议小结,谈了三点意见:一从大局角度,充分认识建立强制报告制度的重要意义;二从现实角度,切实增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的紧迫性;三从职责角度,务必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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