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作为全市重罪检察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坚持办案、防控两不误。通过办理案件,打击涉黑涉恶、涉疫犯罪,积极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工作,为建设“平安宜春”贡献力量。
紧抓扫黑除恶,贡献检察力量。
在疫情防控期间,丝毫不放松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的开展,共审查涉黑、涉恶等案件3件66人。一是坚持保密办案原则,在弹性工作期间办案,熊某某等60人涉黑案、王某某涉黑案专案组坚持在院办公,完成办案工作。二是严格按照防控要求办案,在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进行对犯罪嫌疑人的提审工作。三是坚持快速起诉原则,童某等5人涉恶案审查起诉仅用8日。
督办涉疫案件,为防疫保驾护航
疫情防控是没有硝烟的战场,也是检验检察机关是否担负起检察监督职能的考场,疫情防控期间共挂牌督办涉疫案件2件3人。通过每日调度基层案件情况,在第一时间掌握丰城、樟树发生的涉疫案件情况,并开展指导适时介入工作,明确案件定性、取证方向,进行案件的持续督办,在24小时内将案件情况上报省检察院。
防控疫情,冲锋在前。
积极响应市政府、我院党组号召,从春节开始,全员就近在所居住地社区报到,参与社区联防联控工作,上门登记居民情况、劝阻出入人员,测量出入人员体温,为居民购买生活物资,减少不必要的出行,保障居民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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